尊敬的金飞科技用户:
您好!
为了贯彻落实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》中关于存量数据核验的要求,我司定于10月20日前对在2010年7月1日前进行备案的备案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。
无论您是通过原备案网站www.miibeian.gov.cn自己备案,还是通过我司代为备案,均须提供以下信息方便我们核验:
一、如果备案主体是个人需提供以下信息
备案主体的身份证的扫描件,新版身份证请把正反两面放在同一张图片上,文件名以域名命名,比如abc.com.jpg
《备案信息登记表》,请如实填写备案信息登记表,以电子版形式发送,文件名以域名命名,比如abc.com.doc
以上两个文件请发送至 beian@3a88.com 邮件主体中须包含:备案核验字样,例如:abc.com备案核验
以上两个文件请直接发送,不要打包压缩。
二、如果备案主体是企业需提供以下信息
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,文件名以QY_开头,后加域名命令,例如:QY_abc.com.jpg
企业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,新版身份证请把正反两面放在同一张图片上,文件名以域名命令,如abc.com.jpg
《备案信息登记表》,请如实填写备案信息登记表,以电子版形式发送,文件名以域名命名,比如abc.com.doc
以上三个文件请发送至 beian@3a88.com 邮件主体中须包含:备案核验字样,例如:abc.com备案核验
以上三个文件请直接发送,不要打包压缩。
请您及时提供以上信息,以免原备案号码被注销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!
更新时间:2010-10-11